咸阳拼团购房126群(148)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207人申请入群

西安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发布时间: 2021-07-10 17:53:30

来源: 咸阳楼盘网

分类: 政策法规

704次浏览



7月8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

通知的主要内容有:

一、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充分参考二手住房网签成交价格、评估价格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不得以“ 学*房 ”“”等名义炒作房价,不得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

三、涉及二手房交易各环节的有关机构要将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作为参考依据,引导二手住房理性交易,稳定市场预期。

四、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要对已挂牌房源开展自查,下架价格虚高的二手住房房源。各区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要对辖区房源挂牌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于不按规定执行的,抄报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中指研究院最新百城二手住宅价格指数显示,2021年6月,西安二手房价格环比上涨1.89%,样本均价16456元/平方米,环比涨幅位居百城统计第二名。

根据《通知》要求,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要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充分参考二手住房网签成交价格、评估价格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

此外,与日前西安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出行业自律倡议相呼应的是,《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不得以“ 学*房 ”“”等名义炒作房价,不得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


责任编辑: xylpwhky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